安徽省萬事通金卡通科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
卡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適應電子支付業務的發展,為社會各界提供全面優質的服務,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等規章制度以及行業慣例,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萬事通卡分為記名卡和不記名卡,由安徽省萬事通金卡通科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卡機構)發行,購買人按規定進行信息登記并支付一定貨幣資金購買的、以特定載體和形式發行的、可在特約商戶處購買商品或服務的小額支付結算工具??▋阮A存款項不計息、不具備透支和取現功能。
第三條 萬事通卡面向個人及單位發行,以人民幣計價,實行限額發行制度,單張不記名卡資金限額不超過1000元,在此范圍內提供多種面值金額可供選擇,單張記名卡資金限額不超過5000元,中國人民銀行如對卡資金限額做出調整的,從其規定。
第四條 發卡機構、購買人、持卡人、特約商戶及其他當事人均須遵守本章程。
第五條 本章程涉及的部分名詞遵從如下定義:
"購買人"指使用貨幣資金購買萬事通卡用于支付的單位和個人。
"持卡人"指持有萬事通卡在發卡機構特約商戶處進行支付業務的單位和個人。
"特約商戶"是指與發卡機構簽署萬事通卡受理協議,按照約定受理萬事通卡并委托發卡機構為其完成交易資金結算的單位。
第二章 卡片申購
第六條 凡自愿遵守本章程,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購卡人(經發卡機構客戶身份識別為中高風險的客戶除外),均可通過發卡機構售卡中心柜面或指定網點購買萬事通卡。
第七條 發卡機構發行銷售不記名卡時,應向購卡人告知卡片的有效期及計算方法。超過有效期尚有資金余額的不記名卡,發卡機構可提供延期、激活、換卡等服務,保障持卡人繼續使用。
第八條 發卡機構發行銷售記名卡時,應向持卡人提供用于POS消費及其他有關服務的個人初始密碼,持卡人應在取得卡片和密碼后立即通過發行機構提供并認可的方式修改個人密碼,并應妥善保管密碼,不將密碼告訴他人或提供他人使用,否則由此產生的損失應由持卡人自行承擔。
第九條 單位和個人購買記名卡或一次性購買不記名卡1萬元(含)以上的,應當配合發卡機構進行實名登記并提供有效身份證件。有效證件包括個人有效證件和單位有效證件。個人有效身份證件是指政府部門頒發的能夠確認其身份并附有本人照片的身份證件,或者政府有權機關出具的能夠證明其真實身份的證明文件。單位有效身份證件是指政府有權機關頒發的能夠證明其真實身份的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法人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以及法定代表人和授權經辦人員的有效身份證件。(發卡機構有權對相關有效證件進行核驗。)
第十條 發卡機構應當識別購卡人、單位經辦人的身份,核對有效身份證件,登記身份基本信息,詳見《萬事通購卡信息登記表》,并留存有效身份證件的復印件或影印件。代理他人購買萬事通卡的,應核對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件,登記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件的復印件或影印件。
發卡機構應保存購卡人的登記信息5年以上,同時對購卡人的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保密,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第十一條 單位一次性購買萬事通卡5000元(含)以上,個人一次性購買萬事通卡5萬元(含)以上的,應當通過銀行轉賬等非現金結算方式購買,不得使用現金。
第三章 使用及有效期
第十二條 記名卡可掛失、可贖回,憑密碼消費。
第十三條 記名卡可充值、余額查詢、掛失、補卡、換卡、退卡。
第十四條 萬事通卡可通過銀行卡(信用卡除外)、銀行轉賬、支票或現金進行充值、購買。充值、購買業務一旦辦理成功,不得取消。 記名卡充值后的卡內資金不超過5000元。記名卡內的充值金額,僅能用于在發卡機構合法拓展的實體特約商戶和實體特約商戶的網絡商店中使用,不能取現,不能兌換現金。
第十五條 萬事通卡分為磁條卡和芯片卡兩種,持卡人可在發卡機構指定合法拓展的特約商戶進行交易,使用范圍以網站上的最新信息以及特約商戶的店內明示為準。特約商戶應無區別地接受萬事通卡消費交易,不得無故拒絕持卡人的消費,持卡人消費時應與其他客戶享受同等待遇,但特約商戶針對特定客戶的優惠除外。
第十六條 使用萬事通卡消費時,特約商戶不再提供發票,持卡人以特約商戶開具的收據和POS機具打印的單據作為使用憑證。
第十七條 不記名卡自開卡、激活之日起有效期3年,記名卡不設有效期。
第十八條 記名卡僅限注冊人使用,不得出租、轉讓、轉借或代他人付款。
第十九條 不記名卡不設密碼,不可以兌換現金,遺失不掛失。
第二十條 購買人/持卡人未妥善保管萬事通卡,因保管不善導致萬事通卡遺失、滅失、他人冒用萬事通卡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自行承擔經濟損失。
第二十一條 萬事通卡人為損壞、不能使用時,持卡人可持萬事通卡和本人有效證件辦理換卡業務,需按發卡機構公布的收費標準繳納換卡工本費。
第二十二條 持卡人遺失記名卡,應及時通過www.rejuvedayspa.com或客戶服務電話辦理掛失業務,掛失成功后立即生效,在掛失生效之前的損失由持卡人承擔。掛失后如需補辦新卡,持卡人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辦理掛失、補卡業務。
第二十三條 當萬事通卡消費發生退貨時,發卡機構將退貨金額退至萬事通卡原卡中,退貨后卡內資金余額超過限額的,應退回至持卡人在同一發卡機構的同類型卡中。
第二十四條 持卡人在進行消費時所使用的密碼是證明持卡人身份的唯一憑據,持卡人應妥善保管此密碼,不得泄露,否則,須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風險和損失。
第二十五條 萬事通卡不具備透支功能,不得用于或變相用于提取現金。
第二十六條 對于記名卡,持卡人身份信息如有變更,應立即聯系發卡機構辦理資料變更手續。否則,持卡人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和損失。
第二十七條 購買人/持卡人對萬事通卡交易有疑問的,有權在規定時間內向發卡機構提出查詢或更正要求。
第二十八條 購買人/持卡人不得在發卡機構指定場所以外的其他場所使用萬事通卡,購買人/持卡人不得偽造、變造或使用偽造、變造的萬事通卡,不得倒賣萬事通卡,不得利用萬事通卡從事非法或不正當的交易,購買人/持卡人未按約定進行交易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自行承擔。
第二十九條 發卡機構為持卡人提供如下消費便利:
(一)超過有效期尚有資金余額的萬事通卡,發卡機構應為持卡人提供續期、換卡等服務,保障持卡人繼續使用。
(二)免費向持卡人提供特約商戶名錄、卡內資金余額及一年以內的交易明細查詢服務。
(三)發卡機構可以為持卡人持卡消費組織一些優惠活動,優惠活動的具體形式以特約商戶現場提供為準。
第三十條 對于違反本章程使用萬事通卡的,發卡機構有權暫停該萬事通卡的使用。
第三十一條 發卡機構為持卡人提供的各種免費增值服務,發卡機構有單方面終止的權利,無需事先征得購卡人/持卡人同意。
第三十二條 因供電、通訊、系統故障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持卡人使用萬事通卡受阻的,發卡機構可以為持卡人解決問題提供必要的幫助,但不承擔因此可能給持卡人造成的損失。
第四章 其他
第三十三條 發卡機構應當書面或通過發卡機構網站等提供萬事通卡使用的有關資料,包括章程、使用說明、收費項目及標準等。
第三十四條 發卡機構應依法對購買人的信息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當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單位或個人披露,但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或購買人與發行機構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十五條 持卡人贖回萬事通卡內剩余資金時,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記名卡自申領之日起滿3個月;不記名卡一經申領,不得贖回(如萬事通卡業務終止,發卡機構將贖回所發行的全部記名、不記名卡)。
(2)持卡人出示萬事通卡和持卡人有效身份證件以及發卡機構要求持卡人提供的其他資料,不得由他人代理贖回萬事通卡內剩余資金。
(3)贖回萬事通卡內剩余資金時,應當使用銀行轉賬方式將贖回資金退至原購卡銀行賬戶。用現金購買或原購卡銀行賬戶已撤銷的,贖回資金應當退至與購卡人同名的單位或個人銀行賬戶,卡內資金余額不足100元(含)以下的,可支付現金??▋荣Y金余額贖回只能一次性全部完成,不能分批分次贖回。
第四章 收費
第三十六條 記名卡購卡需收取工本費10元/張。
第三十七條 萬事通卡補卡、換卡,須收取工本費10元/張。
第五章 其他
第三十八條 發卡機構應當書面或通過萬事通公司網站等提供萬事通卡使用的有關資料,包括章程、使用說明、收費項目及標準等。
第三十九條 發卡機構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監管,依法開展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工作,購卡人、特約商戶、持卡人應依法予以配合,抵制洗錢和恐怖融資活動,防范被洗錢和恐怖融資犯罪分子所利用。
第六章 附則
第四十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行業慣例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章程由安徽省萬事通金卡通科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制定、修改和解釋。變更萬事通卡章程應當提前30日在其網點、網站顯著位置進行公告。新章程中涉及新增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降低優惠條件等內容的,在新章程或協議文本生效之日起180日內,對原有客戶按照原章程或協議執行。
本章程內容如與國家相關規定有沖突的以國家規定為準。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正式生效。